二级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操作注意事项

以下摘自福建医科大学预防医学实验中心管理文件32
1.实验室入口处须贴有生物危险标志,注明危险因子,生物安全级别,负 责人姓名,联系电话,进入实验室的特殊要求及离开实验室的程序. 
2.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.参观实验室等特殊情况须经实验室负责人 批准后方可进入. 
3.禁止在工作区内饮食,吸烟,处理隐形眼镜,化妆及储有食物. 
4.接触微生物或含有微生物的物质后,脱掉手套后和离开实验室前要洗手. 
5.以移液器吸取液体,禁止口吸. 
6.制定尖锐器具的安全操作规程. 
7.按照实验室安全规程操作,降低溅出和气溶胶的产生. 
8.每天**少消毒一次工作台面,活性物质溅出后要随时消毒. 
9.所有的培养物,废弃物在运出实验室之前必须进行灭活,如高压灭菌. 需运出实验室灭活的物品必须放在专用密闭防漏的容器内储存,运输及消毒灭菌. 
10.如有条件的工作人员应接受必要的免疫接种(如卡介苗等)